各县(市、区)经信(经济)局、泉州开发区科经局、泉州台商投资区科经局:
现将《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质量标杆推荐工作的通知》(闽经信函技术〔2018〕416号)转发给你们,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,并做好以下材料报送工作:
一、请各县级经信部门对照2018年度质量标杆重点遴选方向、申报条件,推荐本地区最具示范和推广意义的质量标杆典型经验,并于6月13日前将推荐名单正式行文报送我委技术进步与投资科。
二、申报企业需于6月15日前完成网上在线申报工作,逾期不予受理。
三、获得推荐的企业需从网上申报系统打印《推荐表》及有关申报材料,加盖企业公章,一式四份(装订成册),于6月21日前报送我委技术进步与投资科。
联系人:蔡晓君 联系电话:28382808
电子邮箱:22284742@163.com
附件:《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质量标杆推荐工作的通知》
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
208年5月25日